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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98 (第1/4页)
起鄞县百姓请平粮价一事。” 那得是七八年前了。 鄞县在浙江宁波,百姓向官府交税时以纸封钱投入柜中。平民穷人用白色的纸,乡绅大户则用红色的纸。但凡红封,都可免于被官府差役敲诈勒索;白封则往往要交比规定的粮税更多的钱款。 长此以往,百姓们自不乐意。 于是闹了起来,聚众入城请愿,想平粮税,取消红白之封。 当时的县太爷不由分说便把为首之人抓了起来,定了个“聚众”的罪名。 大乾律例,聚众是重罪。 最轻也要判此人一个斩立决。 百姓们自然大怒,且对被抓进去的为首之人有愧,竟聚了好些人涌入城中,围了府衙,打砸县衙,把人给救了出来。又把县太爷拉了打一顿,押到城隍庙外,示众辱凌,逼迫其写了一张平粮税的告示。 末了甚至放火烧了县衙。 这事情可不小,桩桩件件都是枭首的罪,烧县衙更是等同于要反。 原本的县太爷不中用了,巡抚那边很快派下来一个新的县官,叫周广清,到了鄞县。 其时事情正乱。 可没想到这周广清竟很快将事情解决。 他先将那些乡民叫来,一一问过,问他们是不是要反。 乡民们哪敢反? 周广清便问他们为何闹事。 乡民们说是听带头的人说粮税有红包两封不公平,入城不是来反,是请平粮税。 周广清吓他们说,衙门都烧了,还不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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