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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78 (第2/4页)
心翼翼的打开来,拉了杨梅的手,放到她的掌心里。 那是一个陶制的握笔器。 细白瓷质地,制作成一个小白兔的样子,身子上做出三处凹痕,那是握笔时手指放置的位置。 小白兔长长的耳朵,微红的大眼,还有粉嘟嘟的三瓣嘴儿,被刻画得惟妙惟肖,憨态可掬。其实这种东西对杨梅来说,没有一点实用价值,她的字写得很好看,握笔姿势也好,但这个兔子被制作的很漂亮,完全是一件精致的工艺品。精致得让人爱不释手。 “好看吧?这可是我从城里专程给你买来的!”郭成说到这里的时候神情特欢愉,似乎自己做了一件有多了不起的大事。 “什么东西?让我看看。”杨梅还没来得及收回手,就见着乔云已转了出来,跟他一起的还有四毛。 “咦!胖子你送梅儿什么东西?”四毛没有看到那握笔器一眼,就已经被乔云收到了手里。“胖子你怎么不送我东西?” “送你,送你什么?”郭成摸了摸自己的头,一头雾水。他不过就是想送个东西给梅儿留作纪念,这两人出来抢什么抢? “不跟我送?胖子过来,咱们兄弟好好聊聊!”边说着,四毛已经揽了胖子的肩,三个半大的少年勾肩搭背的一边去了。 杨梅看了看表示少年人的友谊她看不懂,摇了摇头也不去理他们,径直回了屋。 只是当他再看到胖子的时候,他的样子有些狼狈,衣服松散,深色的卡叽布裤子上有两块新泥印。“你们这是干什么了?打架啦?” 人胖子明天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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