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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749 (第4/4页)
格中等则是一个身份较高的女子偕同一个或几个宗族女子同嫁;规格最低的便是侍女陪嫁。 这样嫁过去的前者就是妻,后者便是媵妾了。 媵妾的地位要比妾高很多,有正式的身份,可以出席正式的宴会等等。 这样的制度在战国直至三国时候的贵族之间非常盛行,比如孙权的母亲就是和她的meimei一同嫁给其父孙坚。 从政治角度讲,这种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嫁女一方的利益。 假如作为正妻的女子死去,或者没有生育,那么媵妾取代她的位置,以媵妾和“娘家”的密切关系,依然可以保证“娘家”的利益。 一直到现在的大明,随着时间的流逝,这种陪嫁也有所改变。 媵妾也有规定,一品官员可以有一结发妻子,二平妻,四媵妾。 这便是“三妻四妾”的由来。 二品的是一平妻,四媵妾。 慢慢递减,到普通的五品官员,可以有一妻二妾。 再往下就都是妾,没有朝廷封的“媵妾”名额的,朝廷不可能允许官员无限制的请封“媵妾”。 收到官府承认的“媵妾”,是跟诰命差不多的存在,有固定的媵妾服制和朝廷的俸禄,虽然不多,但那可是皇粮。 且“媵妾”不可以随意处置,更不可能随便买卖,死了也是要跟夫人老爷一起合葬在一个墓里的。 但是据宪宗皇帝所知,万安并没有请封“媵妾”,因为他的官职比较低,只有两个媵妾的名额。 虽然知道手下的官员们多少都有纳妾的,请封“媵妾”的也不在少数,但是不知道,竟然有十八房小妾这么多! 怪不得万安总是一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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