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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22 (第3/4页)
常丰厚的任务急缺人,顶多十来天就能完成。 而且任务非常简单, 只需要将一批货物从A国运到B国就可以了。 不过由于货物特殊,绝对不能被人发现, 不能走空运,所以他们必须乔装打扮, 开车运送。 陆启明接过不少这样的活儿, 运送的货物不是古董就是价值连城的珠宝, 早就见怪不怪了。 他心想闲着也是闲着,不如趁开张前多赚一笔养老钱,于是同意接受。 另外由于经验丰富, 他还担任了雇佣兵领队。 带着四个同伴抵达目的地,陆启明发现情况与以往有些不同。 那里已经有一拨人马在等待, 是雇主安排的,要和他们一起运送。 他有些不解,但反正拿钱干活,没有多想,就与他们上路了。 雇佣兵要求体格强壮,因此大多是白人和黑人, 亚洲人比较少见。 他早就习惯了当异类, 却在那些人当中, 看见了一个亚洲男青年。 正是初出茅庐的顾长州。 彼时顾长州由于经济条件太差,怀孕的女友即将被家人带走。 他想赚快钱,走投无路,不知通过谁介绍踏入这一行。 他才二十出头,有一身好功夫,对于枪支弹药也非常了解。 但退役后一直在做保安,最危险的一份工作不过是给地下赌场看大门,因此在这方面完全是个愣头青。 在异国他乡见到同胞,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亲切感。 尤其当陆启明与他熟稔后,得知他和自己当初一样,是缺钱才出来卖命的,更是非常同情他,处处提点与照顾。 雇佣兵内部有个习惯——因为干的是危险而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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