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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84 (第4/4页)
完成了一次转变。 由一个吃着手手的宝宝,变成了一只啃着自己前爪的毛绒绒的小狼崽。 两人看清了他的兽型,有几秒都沉声说不出话…还是陆骁先反应过来接受,抱着凌岑要哄两句,凌岑已经一把从他怀里挣脱,心碎时刻,还是先把小玫瑰小心的交给自己的伴侣,才掩面上楼。 陆骁无奈的垂首去看,一双尖耳,耳背是墨色,耳内括是雪色细幼的绒毛,最中间的位置又有一缕黑色,看起来立体帅气,再配上狼的尖吻,一切都没有问题… 只是配色上…背脊是黑色向四肢过渡白色,背脊的墨色到两侧小腹处完全消失,换成了雪色皮毛,胸前也一片白毛毛,双色运用完美,简直帅气十足,炫酷Alpha配色。 脸上则白色打底,黑色渲染,双眸处因为有对称的黑色狭长痕迹,拉长了整个线条。 眼间距因为探头的两三毫米的墨色眼线显得精神英俊,眼尾拉长的眼线部分则颇有几分凌岑桃花眸的□□。 不难想象小玫瑰睡醒,睁开双眸后,会是多么帅气潇洒的一匹小狼崽。 而且像唇吻、颚骨、太阳xue到眼角的位置,都有浅浅的墨色,映衬着雪白底色,自带完美阴影高光。 额头是较墨色稍浅一号的深褐色,额头正中间不羁的落下了一个三叶草形状的白色印记,与周围颜色过渡的非常自然,堪称点睛之笔! 正所谓,头顶三把火纯种哈士奇!小玫瑰就是其中翘楚。 陆骁沉吟片刻,抚着怀中小玫瑰的背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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