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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393节 (第2/6页)
可在他们某一人手里,那就是名副其实了,甚至可以借着这柄剑整合百越,与百越最南方不问世事的文郎国相交,成为新的百越之王。 可惜了……可惜了…… 子受觉得很头疼。 他手上称得上宝贝的东西,倒是不少。 太阿剑不错,削铁如泥,多使点劲还能捅仙人,而且太阿剑只是所谓的威道之剑,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。 大鼎也可以,能cao纵气运,算是最后底牌,不过平时就是个吃火锅涮羊rou的鼎,一股子烟火味洗都洗不干净。 再就是崆峒印,平时就砸砸核桃,偶尔会自启当个投影仪,据说这是人族至宝,不过没多少人知道,也没有得崆峒印者得天下的说法。 但顺天剑不一样,有这种东西在手,就是名义上的百越之王,这让子受如何不头疼? 他看向邓秀,你真是带来了几个大麻烦。 忽然,子受发现邓秀也留着小辫子,还垂在脑后。 他招招手:“秀儿,过来。” “啊?”邓秀走上前,一拜。 子受就着将他的辫子提起,唰一下给砍断了。 邓秀看着地上散乱的发丝,有些懵逼。 我的头发……我精心编织,十几年如一日打理的辫子…… 他先是很悲愤,这才来朝歌几天,又是挨了一顿打,又是被剪了头发,哪有这种待遇? 可再一想,这也实属正常。 他中伏给大商带来的危机,说是死十次都不够,区区剪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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