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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394节 (第2/7页)
唯有纣王。 纣王以他那宽大的胸怀,接纳了鬼方、土方,甚至是反复反叛的于越。 不仅如此,更是在行动上表明,带头剪短发,穿羊毛衣,改革礼制…… 纣王真正将他们这些异族,不,是将他们这些身处于偏远地方,文明发达程度不高的人,当做了人族的一份子。 这时候,百越五王才明白了纣王的良苦用心,这是一个真正一视同仁的君王。 南越王率先行动,这次大家被俘最开始就是因为他的失职,这件事过了之后,即使能妥善处理,也总归是抹不去的黑历史,因而投诚最积极。 他三步并作两步,捡起地上的断刃,撸开袖子,一咬牙,在胳膊上划了个“商”字。 南越王也不管胳膊上的血,大声道:“刻肌肤,鑱皮革,被创流血,至难也,然臣以之为荣!” 他也拿出了最真挚,最诚恳的心意。 不仅跪伏在地张口称臣,更是将“商”文在了身上。 文身对越人的意义不同寻常,一般来说,要么是纹自己部族的标志,以示身份,要么是纹龙蛇猛兽,以避蛇虫之灾。 可以说,纹在身上的东西,就是他们最推崇最敬仰最依赖的东西。 在南越王之后,其他四个越王也学得有模有样,纣王为了他们剪了头发,几乎等同于折寿,他们不过是以断刃纹身,体会rou体上的痛楚罢了。 这回轮到子受发懵了,幸好国号是商,比较好刻,要改国号龖、爨、齉什么的,这胳膊算是废了。 好半天后,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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