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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82 (第2/4页)
司腾的辩方律师是华国打公职案件最有名气的一个。很多东西,不用乔鸥自己开口说,司腾只要听着这庭上的种种供述,就早已经知道,怕是这几天,自家主子没有睡过一夜好觉了。 法律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司腾当时在案发现场,是用的瑞士军刀直接废了对方的手手脚脚,可谓严重致残,若上了军事法庭,相对于刑事案件的应用条款,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或死刑,加上他知法犯法,其结果不会乐观。 乔鸥在军队的人脉是有,乔一凡若是开口,司腾最多也就是判个两三年。 但是乔鸥却不允许。 律师最后向法官提交的验伤报告上,那两个人的伤情居然属于轻伤,上面还有正规军医院的领导的亲笔签名。 司腾当时自己都懵了。 要说地方法院发生这样的事情,那必定是有人只手遮天了,但是在军法面前,除非乔鸥是彻底不要自己的前程了,才会拉着一大票人集体落水,搞出这样的轻描淡写的动静来。 耳畔,飘荡过乔鸥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,他说,司腾,如果有天你的生命跟我的利益相冲突的时候,你猜我会怎么做?当时司腾没答,他想,为了主子作牺牲,那是怎么都理所当然的事情。 可是乔鸥却直言不讳地告诉他,如果真的有那一天,他拼尽全部力气也会去救他,因为在他心里,司腾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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