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标记的金丝雀_分卷阅读128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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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128 (第3/4页)



    对方似是看出他心思,“不值钱,就是用得久了,有感情。”

    白鹿半信半疑,“看不出来秦先生还是个节俭又念旧的人?”

    秦冕不理他调侃,“核桃越玩越润,钢笔越用越专。再精贵的笔头也不可能对谁都衬手。笔尖有记忆,它能记得一个人写字的轻重,笔走和习惯。用得越久,笔头越亲。它不仅记住一个人,并且永远只合那一个人的手。这种‘一生只认一个主人’的东西,换做谁,都会产生感情。”

    “竟有这种说法?”白鹿睁大眼睛,“看来新买的钢笔还不能随便借给别人。不然笔尖就记住别人了。”

    秦冕嘴角似有笑意,“人也一样。”他说着就要动手,趁气氛还在,想续上方才未调完的情。

    白鹿反应极快,反手按住男人不安分的手。他心中还有疑惑,“秦先生是什时候开始随身带笔?我记得当年讨要签名的时候,你可没有这个习惯。”

    “从那之后。”尽管秦冕的心思和视线一同,已经落在他光滑的皮肤上,却仍然耐着性子与人解释,“当年经你提醒,我认为要是下一次被人追要签名能拿出笔来,这样给人的印象应该会更好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在那之后还有很多人找你签名么?”白鹿抿嘴,眉毛都弯成一个委屈的形状,像在吃醋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秦冕捏了捏他屁股,“没机会了。工作越来越忙,再没回过学校,后来一直在国外,现在就更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白鹿认真听完,脸上既惋惜又松了口气。下一瞬间又挑起眉毛,“谁说没有机会?”他将亮得反光的钢笔塞回秦冕手心,“我倒是有一个字想要,不知道秦先生还给不给签?”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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