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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欢欢护着的感觉,实在让他无法拒绝。 (第5/6页)
打死了,那他当然也是“无心”的。 正好,还可以顺势把整个光明神教,都归拢到欢欢手上。 他在神界的时候,早就看不惯这群人打着自己旗号兴风作浪,却把欢欢忽悠成吉祥物了。 郁欢皱眉,“可是,天父的神力不是都没有了吗,怎么打得过教皇?” 神力确实是没了,但对于光明之力的亲和力,奥斯都这个前光明神还是无人能及的。 二十五年的时间,足够他将自己修炼到人类的巅峰状态。 不过被欢欢护着的感觉,实在让他无法拒绝。 “打不过也要打啊,欢欢不知道,奥维斯这个蠢……这个倒霉孩子,因为他的发色和瞳色,从小就被预言,说是恶魔之子。但凡有点什么天灾人祸,他都要被拖出去批斗一番。如果不造反,以后还不知道有什么事等着他,根本没有活路。” 郁欢听得心里一疼。 他此时才想起,若自己没有来,天父也就不会下凡,那么奥维斯这个气运之子,就会顶着恶魔之子的身份,从小在父母的冷漠中,在兄弟姐妹的欺辱中,在民众的唾弃中,孤苦伶仃地坎坷求生。 还是后来女主的出现,才给了他一丝温暖。 对了,还有女主…… “最近有拍卖会要举行吗?”他连忙问。 剧情中,女主是在一次拍卖会上,被男主救下的精灵。 算算时间,应该差不多是在今年,希望没有错过正确的时间。 “圣尔城里最大的拍卖行,三个月举行一次拍卖会,下一次,就在明天。”奥维斯现身答道,“明天我陪您去,好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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